权力基本编码 360109042009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681014649089G436010904200905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登记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贵溪市公安局 责任处(科)室 交警大队车管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681014649142C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的情形
工本费赣发改收费字(2004)2831号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本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1号窗口
  • 窗口地址
    贵溪市雄鹰大道荣腾汽车城内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1号窗口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9:00-17:00 延时服务时间:12:00-13:30 双休日工作时间:9:00-12:00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9:00-12:00
  • 电话号码
    0701-3315818
  • 咨询邮箱
    guixijiaojing @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楼507室
  • 窗口地址
    贵溪市冶金大道28号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楼507室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9:00-17:30
  • 电话号码
    0701-3315807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证件办理;交通出行;年检年审;抵押质押;交通运输
审批结果名称 牌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行使内容 负责本辖区补换领行驶证监督管理工作
审批结果有效期 当次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携带有效证件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不予批准的条件】 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号令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查看详情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法律公安部124号令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号令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查看详情
请依序选择情形
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提交情形
查看我的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
查看更多流程信息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机动车行驶证》结果样本
问题车主的身份证已经超过有效时间可以办理吗?
答案需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换领新身份证后,前来办理业务。